瑞士即將修改其國際繼承法,使其與歐盟繼承條例一致,但瑞士的統一繼承慣例將繼續適用。除非舉行全民公投,否則該法律的修訂條款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這些條款將允許居住在國外的瑞士國民排除瑞士對其遺產的管轄權,而是指定其居住地的主管機關來處理整個案件。財產。最後居住在瑞士並選擇其外國國家的法律來管理其遺產的外國人將能夠聲明該國家的當局具有管轄權,從而放棄瑞士的管轄權。然而,專家指出,管轄權衝突不會完全消除。 微機電系統林德曼定律
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如未繳納遺產稅者,仍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2025年3月7日(星期五)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
個人轉讓公司股權,應以實際買賣價格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未發行股票,股東之股權轉讓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該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