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心中都有個迷思:「欠稅只要拖過 5 年,政府就拿我沒轍了?」千萬別有這種僥倖心態!新竹稅務局出面打臉:若稅款已移送強制執行,這場「追債」長跑最長可達 15 年!
對此,稅務局搬出《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解釋,雖然稅捐徵收期原則上是 5 年(從繳納期限屆滿的隔天開始算),但這絕對不等於「自動消失」。
稅務追討戰:最高可拖 15 年!
到底 15 年是怎麼算出來的?重點就在「強制執行」這幾個字:
1. 第一階段(5年):法定徵收期間 5 年。
2. 第二階段(+5年):若稅務機關在 5 年期限內,已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期間可再延長 5 年。
3. 第三階段(+5年):若在上述期間內,執行機關已經出手扣押薪資、存款或查封財產,那麼執行期間還可以再「自動續命」 5 年。
算一算,如果每個條件都卡得準,這筆稅款的追繳效期最長真的能拉長到 15 年!
以李先生欠繳 2016 年的地價稅為例:
• 原定到期日:2016 年 10 月 30 日。
• 5年期滿:理應於 2021 年 10 月 30 日結束。
• 延長操作:因為稅務局早在 2016 年底就送交執行,效期瞬間延至 2026 年;若執行分署積極介入查封,這筆債甚至可能追到 2031 年!
稅務局誠懇勸告:按時繳稅最划算
稅務局特別提醒,逾期不繳稅,每一天都是成本:每超過 3 日就會加徵 1% 的滯納金,最高會被額外多扣 10% 的錢!如果拖超過 30 天,還會面臨更麻煩的強制執行程序。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新竹稅務局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