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資訊

家族傳承之法律機制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方燕玲會計師專欄 

過去文獻在探討家族傳承之法律機制方面,會分別從國內民法親屬繼承篇、公司法閉鎖性公司專章、信託法及稅法中的所得稅及遺產贈與稅去探討及研究。此外會和國外相關的法律機制去做比較研究。在做文獻探討時,係先收集相關書籍及參考文獻加以研讀分析,引述其中精要。由於範圍甚廣,將則要點依序分別探討。

一、家族傳承規劃之法律流程
包括確認家族身分關係、財富存在狀態、使用的傳承工具以及傳承工具之法律關係等。就此部分參考文獻中探討較多為傳承工具之介紹,但對於規劃的基礎條件,如家族身分關係及財富存在狀態等較無具體之探討。因此,本人就此部分將分別提出見解,並已將部分發表於報章雜誌,且將在論文撰寫過程中陸續發表,以構建完整規劃流程及解決方案。

二、家族傳承之親屬及繼承法架構下規劃
民法親屬及繼承篇的書籍出版甚多,惟大部分著重在法律條文的探討,法院實務判例亦多著重訴訟內容及判決,甚少就在法律架構及預期爭訟的觀點,來做預先的規劃和防範。因此,本論文將在各相關參考書籍籍文獻中,擷取各該精闢論點,再和目前企業家族的傳承需求,導出事前規劃架構,以防範於未然。

三、探討及比較家族傳承工具之運用
包括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運用、人壽保險之運用以及信託架構之運用等。僅分述如下:
首先,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運用。自2015公司法修訂,其中增設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章後,相關討論文章及書籍陸續出版,亦有相當具參考價值的建議及解決方案。惟家族傳承規劃涉及的問題將因各種家族不同情況來量身定制,因此,本人將就過去三十年會計師執業之實務經驗,提出見解及方案。
其次,有關人壽保險之運用。台灣保險滲透率常居世界之冠,除因台灣長期以來的保險業務員制度盛行,國人基於長期的利率低迷因素,喜愛投資型保單之故。由於保險業務員在推銷產品時係以佣金為目的,又投資型保單並不具傳承的功能,因此,大大減低了保險商品在家族財富傳承過程中的功能。少數同時具備法律、保險及租稅的專業人士,陸續發表著作及論文,雖然資料不多,但仍可參酌作為本論文之參考。保險商品雖無法作為單一的傳承工具,但可藉保險的槓桿及節稅效益,增強傳承功能。此外保險商品亦具有隔離婚姻風險及民法特留份的請求,因此文獻之參酌將以此等方向進行,研究如何適當將保險融入整體規劃當中,以作為增強工具。
最後,有關信託架構之運用。國內信託法已歷經三十年未有修訂,已漸不敷現代家族傳承實際運用所需的法律機制。加上全球化普及,富裕家族之成員及資產通常遍及世界各地,國內信託法制似已無法滿足家族百年傳承規劃之需求,而等待修法已經緩不濟急。因此,就法律機制除參考目前國內信託法相關書籍籍文獻討論外,亦須就目前信託法制實務面的問題,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及建議。

四、家族傳承之費用及成本
在實際採行家族傳承工具過程中將產生的費用及成本包括:遺囑執行人之費用、專業機構之管理費及手續費,以及需負擔之租稅成本,尤其是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等;有關家族傳承之專業顧問及管理費用,均可依契約費率合理估算,惟應考量資產管理的規模及產生的收益是否足夠支應。此外租稅成本雖亦可事前預估,但租稅牽涉的層面相當複雜,租稅規劃時恐掛一漏萬,而衍生巨額的租稅風險。此部份可供參考的文獻不多,因此,將從整體規劃內容所涉及的相關租稅規定探討,期將可能產生的風險成本降至最低。

五、境外資產之傳承
由於家族分佈境外國家的資產甚廣,僅將國人於海外置產較多的國家納入,包括美國、新加坡、加拿大、日本及澳洲等。此部份可參考的文章及書籍不多,惟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均長期做系列之報導及探討,僅就該等報導,引述其中在家族傳承過程中應特別注意的部分。

本文經方燕玲會計師同意授權刊登


文章來源:家族傳承之法律機制:以信託與股權規劃為中心(論文)

其他傳承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