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個人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所得課徵所得稅制度,國稅局近期將對112年度個人CFC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重點查核4類案件如以下彙整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投資外國企業,可參考下表自行檢視,如發現所投資外國企業構成個人CFC而漏未申報,或有短漏報個人CFC營利所得情形,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重點查核彙整表 註:「受控」指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合計達50%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新聞稿
金管會提醒民眾從事外匯交易應洽合法金融機構 注意金融詐騙風險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近來有民眾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反映,發現來歷不明公司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等外匯相關業務,或涉及代操外匯交易並...
個人交易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應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自110年1月1日施行,個人如有交易未上市櫃股票,應依規定併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並檢附收、付...
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訂定 客戶資訊共享更透明 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本網站編輯部 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提升消費者便利性、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控管及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