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個人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所得課徵所得稅制度,國稅局近期將對112年度個人CFC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重點查核4類案件如以下彙整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投資外國企業,可參考下表自行檢視,如發現所投資外國企業構成個人CFC而漏未申報,或有短漏報個人CFC營利所得情形,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重點查核彙整表 註:「受控」指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合計達50%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新聞稿
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人財產,按死亡時價值併入遺產課稅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常有漏報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子女之財產,或誤以「贈與時」之價值併入遺產申報等錯...
金管會發布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持續提升永續資訊報導品質及透明度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Foundation)轄下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今(112)年6月26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