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確認金融機構落實遵循「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下稱CRS辦法)規定,辦理盡職審查及申報作業,將自112年8月起針對轄內申報金融機構進行112年度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盡職審查及申報作業選案檢查。
該局說明,前揭檢查作業以書面檢查為原則,國稅局將發函檢附「檢查申報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程序問卷」予受檢金融機構,該機構應如期完成問卷並檢送相關文件,經書面檢查結果評估有異常情形,國稅局將執行實地檢查以釐清原因,追蹤其缺失改正情形,以落實盡職審查作業及確保申報資料完整度及正確性。
該局指出,依據111年度進行檢查作業結果,發現申報金融機構多已訂定內部規範以確保遵循CRS辦法規定,惟仍發現部分受檢機構有內部管理、盡職審查與申報等類型缺失,例如:CRS作業流程未訂定申報紀錄文據的保存期間、欠缺完整英文版自我證明文件、未能驗證稅務識別碼正確性或漏申報部分資訊等。
該局呼籲,申報金融機構可預先自我檢視,以免持續產生上述申報缺失,有關檢查作業流程圖及問卷範本與111年度檢查作業彙整具重要制度面或具普遍性之檢查缺失已置於該局網站。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