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整理)
為因應2026年保險業將接軌IFRS17,金管會預告修正「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與目前保險業各項提存準備金相較,刪除了兩項準備金、新增一項「提存服務合約準備金」。
目前雖距IFRS17正式實施仍有二年餘,然金管會考量業者系統測試、商品設計及策略規劃等之調整時間,爰於此時預告修正準備金辦法,以利業者持續推進各項接軌準備:
一、 各種準備金之提存涉及大量精算假設及經驗發生率之決定,準備金辦法之預告可協助業者將相關參數、假設、衡量方法等納入資訊系統建置之考量,以利保險業者於112年底前完成系統建置。
二、 保險收入將由現行於收取簽單保費時一次認列(現金基礎),改為於保險服務提供期間內逐期認列(應計基礎),並於保險合約群組產生虧損時立即認列損失,預期可改善現行側重保費收入而產生市場過度競爭之情形,促使保險業者由重視市占率調整為重視商品實際損益,並可引導保險業商品結構轉型至銷售具合約服務邊際(CSM,亦即預期未來能產生之利潤)之保障型商品,回歸保險業核心價值,以健全保險業經營並保障保戶權益。
三、 我國已於107年適用IFRS9「金融工具」,115年將適用IFRS17,資產及負債均可採公允價值衡量,預期將降低資產負債會計不匹配情形,並促使保險業者強化投資管理能力,重視資產負債管理。
金管會官員說明,因準備金提存涉及大量精算假設及經驗發生率,準備金提存拍定後,可協助業者將相關參數、假設、衡量方法等納入資訊系統建置,讓保險業者可在今年底前完成系統建置,以順利接軌。
金管會拍定IFRS17將在2026年上路後,保險業對保險市場帶來三大巨變:一、躉繳、儲蓄型保單將驟減,期繳、保障型保單當道,二、真實顯現「保險本業」賺多少錢,三、保險負債(保單)以現時利率衡量,如升息階段、業者增資壓力就可大減。
IFRS17上路,首先,保險業最愛搶市占、比拚的「保費收入」,將改為「保險收入」,將影響保險業損益。「保險收入」是指業者收到保費後,需在提供服務後,才能認列收入。也就是說,一家公司「保險本業」賺錢否,損益表將會真實反映,猶如財報照妖鏡,未來保費收入多寡、拚多少市占,將不再有意義,保單能否真正賺錢才是關鍵。
其次,商品結構將轉到銷售能「賺錢」(合約服務邊際CSM為正)的保障型商品。所謂能「賺錢」保單,如期繳、保障型商品,因期繳的獲利貢獻高於躉繳,加上保單按期有保費進來,賺錢又繳久對公司獲利貢獻大。換句話說,2026年後,躉繳、儲蓄型(如還本型)商品將驟減,甚至絕跡,期繳和保障型商品(如醫療、意外險、壽險)保單將當道。
最後,IFRS17上路後,因保險業負債全由固定利率、改採現時利率,金管會過去按年公布、決定隔年保費漲跌的「責任準備金利率」將走入歷史,未來新舊保單全採現時利率,保單將每年波動。若在升息階段,將有利壽險業負債缺口縮小,降低增資壓力。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金管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