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也就是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女,是不用課徵贈與稅的。但王先生要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妹妹,因為兄弟姊妹屬旁系血親關係而非直系血親,不適用前述都市計畫法規定,所以仍然要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稿
他益信託房地符合一定條件者,可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財政部近期發布解釋令,核釋他益信託房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符合下列條件者,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該信託房地准按自用住宅用地...
遺產稅親屬相關扣除額,拋棄繼承效果大不同! 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為促進所得分配公平,兼顧被繼承人遺屬生活,遺產及贈與稅法訂有相關親屬扣除額的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遺產免徵遺產稅之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