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也就是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女,是不用課徵贈與稅的。但王先生要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妹妹,因為兄弟姊妹屬旁系血親關係而非直系血親,不適用前述都市計畫法規定,所以仍然要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稿
美國法院發布全國禁令阻止《企業透明度法案》 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2024年12月3日,德州法院發布了一項全國性禁令,禁止聯邦政府執行《公司透明度法案》和相關的財務法規,直到法院發出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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