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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簡化程序卻慘賠!母親拋棄繼承反遭國稅局重稅伺服

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千萬別以為「拋棄繼承」是處理遺產最聰明的捷徑,這背後隱藏的稅務地雷可能讓你虧大了!近期發生一起案例,一位母親為了讓兒子能順利單獨繼承價值 2200 萬的房產,誤以為先辦理「拋棄繼承」能簡化流程,卻沒想到因失去特定資格,導致遺產稅暴增。

根據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一旦繼承人選擇拋棄權利,將無法享有原本應有的各項親屬扣除額。在該案例中,若母親選擇拋棄繼承,僅能扣除 1333 萬元遺產免稅額、56 萬元直系血親扣除額以及 138 萬元喪葬費,算下來需繳納高達 67.3 萬元的遺產稅。

然而,若採取「共同繼承」模式,不僅同樣擁有 1333 萬元免稅額,還能額外扣除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56 萬元及喪葬費 138 萬元,經計算後遺產淨額降至 120 萬元,以 10% 稅率計算,稅額僅需 12 萬元。僅僅因為決策方向不同,稅務差距竟高達 55.3 萬元,稅金翻了超過 5 倍。

臺北國稅局對此鄭重提醒,許多家屬常誤認「拋棄繼承」是簡化遺產處置的最佳解,卻忽略了代價。法律明確規定,包括配偶(553 萬)、成年子女(每人 56 萬)、父母(每人 138 萬)及其他各類身心障礙或扶養扣除額,若繼承人放棄權利,這些節稅紅利一概作廢。反之,若選擇共同繼承,再透過後續的協議分割,便能最大化合法扣除額,有效達到節稅目的。

專業稅務顧問建議,若家族目標是將資產完整移轉給特定成員,正確做法應是辦理「遺產分割協議」,而非盲目採取拋棄繼承。透過協議既能達成傳承意願,更能靈活運用免稅額度,免於因一時大意賠上鉅額稅金。在進行資產過戶前,務必先細算稅務後果,別讓美意變成了沈重的財務負擔。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相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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