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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 實體現在必須透過線上入口網站提交 CRS 和 FATCA 報告

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

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
  自2024 年1 月起,根據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經合組織共同報告標準(CRS) 和經合組織國別(CbC) 報告規則負有報告義務的所有英屬維京群島( BVI) 實體必須透過英屬維京群島財務會計報告系統(BVIFARS)提交報告。

新程序源自經合組織稅務透明度和資訊交換全球論壇(全球論壇)的建議。儘管英屬維京群島有關自動資訊交換(AEOI)的立法多年來一直符合全球論壇的技術要求,但經合組織在2022年報告稱,英屬維京群島在AEOI方面的實際表現僅部分符合其標準。它說,“在確保報告金融機構正確進行盡職調查和報告程序方面存在重大問題。” 全球論壇正式要求英屬維京群島“確保國內環境的有效性,例如通過建立有效的行政合規框架和相關程序來確保 CRS 的有效實施。”

英屬維京群島政府指出,颶風「艾爾瑪」和「瑪麗亞」以及隨後的全球 COVID-19 大流行對其交換所需資訊的能力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它要求進行補充審查。該請求已獲得批准,經合組織將於 2024 年第一季進行現場訪問,以確保英屬維京群島遵守此條件和其他條件。

因此,BVIFARS 於 2024 年 1 月初上線以接受相關提交。每個報告實體必須支付 185 美元的年費才能使用該入口網站提交 FATCA、CRS 和 CbC 報告。每年必須在 6 月 1 日之前付款。
Maples 律師事務所表示,「在補充審查之後,英屬維京群島有信心恢復基本合規的評級」。

美國 FATCA 報告的登記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4 月 1 日,CRS 報告的登記和通知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4 月 30 日。兩者的年度報告提交截止日期均為 2024 年 5 月 31 日。
每個法人實體還必須每年向其註冊代理人提供規定的經濟實質,並且註冊代理人必須在相關報告期結束後的六個月內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國際稅務局提供此類詳細資訊。

來源
• 英屬維京群島國際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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