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公共設施保留地必須贈受雙方為配偶或直系血親,方有免課贈與稅之適用,如果將名下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弟弟,則非免課贈與稅的適用對象。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所以公共設施保留地必須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為配偶或直系血親之情形始有免徵贈與稅之適用。因弟弟為旁系血親,故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予弟弟並不適用免徵贈與稅之規定。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個人出售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之所得要申報課稅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10年1月1日起個人交易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所發...
對於外界質疑金管會未保障境外虛擬資產交易所在臺用戶權益一事之說明 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 本網站編輯部 有關外界指稱日本金融廳對境內外的虛擬(加密)資產交易所都有監管,質疑政府未保障境外交易所在臺用戶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