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房地如屬房地合一稅制課稅範圍,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依法辦理申報 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如符合房地合一稅制課稅範圍,依所得稅法...
出售個人買賣取得之房屋、土地,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時應以實際付款金額列報取得成本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規定:「第4條之4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