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所有之財產,遺應補申報遺產稅 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之1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
自繼承開始日起之租金為繼承人之所得,應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之財產於繼承事實發生後所產生之所得,係屬繼承人之所得,非為被繼承人之所得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