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當「買賣」變相成了「贈與」
有個真實案例:蔡姓父親將房產以 1,000 萬元價格出售給兒子。合約載明由兒子先支付 200 萬元頭期款,尾款 800 萬則申請銀行貸款撥付。然而,國稅局深入調查後戳破了這場戲:兒子名下無固定資產也無穩定收入,那 200 萬頭期款源自蔡父先前的金援;而後續的 800 萬貸款,更須仰賴父親出面擔保才勉強貸出。
在高雄國稅局眼中,這顯然不具備真正的還款能力,該交易實質已脫離《遺產及贈與稅法》中「買賣」的定義,最終認定為贈與,不僅房產移轉面臨課稅,還要面臨贈與稅追繳。
核心法則:別讓金流露出破綻
根據法規,二親等間的資產買賣,在國稅局審核時會被預設為「視同贈與」。想要證明這是一場「合法真交易」,你必須滿足以下三大金科玉律:
1. 付款證明明確: 必須有清晰、完整的銀行轉帳記錄,證明價款已如實交付。
2. 資金來源獨立: 買方的購屋資金絕對不能來自賣方,且貸款不能由賣方擔保,買方必須完全靠自己的資產購屋。
3. 價格公允: 成交價格必須貼近市場行情,不得有賤價買賣、刻意降價的避稅嫌疑。
掌握重點:你的錢,夠乾淨嗎?
高雄國稅局強調,針對親屬間的交易,查覈重點不外乎以下兩大面向:
• 資金正當性: 你必須舉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與透明度,例如過往的薪資所得證明、長年存款、變賣資產所得,或是過去依循法律合規贈與的現金。
• 還款負擔力: 除了不能靠賣方擔保貸款外,買方必須擁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去承擔房貸壓力。若買方明顯不具償債能力,交易的真實性將立即被劃上問號。
專家建議:與其心存僥倖,不如提早規劃
法律雖然留有二親等買賣免贈與稅的空間,但同樣祭出了高規格的審查機制。建議民眾在執行親屬間房產過戶前,務必先行整理好各項「金流證據」。千萬別低估國稅局的查稅手段,若被認定偽造買賣,不僅無法達成節稅目的,還得補繳稅款外加罰鍰,省小錢賠大錢,絕對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相關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