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案例說明:父親去世前3個月曾贈與1筆土地予母親,該筆土地是否須併入父親之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故林先生於申報父親之遺產稅時,須將父親去世前3個月贈與母親之該筆土地一併計入父親之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MONEYVAL 報告發現澤西島擁有有效反洗錢制度的「大部分要素」 2024年8月8日(星期四) 歐洲委員會反洗錢(AML)機構MONEYVAL發布了對澤西島遵守國際反洗錢標準情況的評估。報告的結論是,澤西島擁有「有效...
新加坡:2023 年反洗錢醜聞引發新的監管預期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對9家金融機構(FI)處以總計2,745萬新加坡元的罰款,原因是它們在2023年曝光的重大反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