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釋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贈與稅案件,與原對贈與人核課之贈與稅屬不同核課稅捐處分,贈與人及受贈人應納贈與稅之徵收期間,應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自個別繳納通知文書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資料來源:111年1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000635560號函䆁
金管會示警四大風險,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保險商品 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民眾切勿輕信透過資產管理或財務顧問公司以社群媒體、電子郵件等...
一次搞懂房地合一稅自住房地重購優惠申請要件 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自住房地,並在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無論是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均得享有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