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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檢查局昨日召集國銀、信合社、票券公司的總經理及總稽核等,公布去年對銀行進行不動產金檢的3大缺失包括:
1、辦理建築購地貸款或週轉金授信案件有多次辦理續約展期仍未動工興建,且未於展期時要求借戶收回部分貸放資金或調高利率。
2、辦理購置工業區土地貸放案,歷經多次展期仍未動工興建,甚且於展期時調降貸放利率。
3、投資客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組成炒房團,向銀行融資,另貸放後有由代書以現金提領貸款資金等情事。
就以上檢查缺失,除發現囤地的現象外,也抓到有一團約20人左右的投資客以理財課程誘導民眾組成炒房團,集體向銀行融資,不只藉此提高買賣契約金額,還利用人頭戶進行買賣,製造投資客收入證明來隱藏身份,代書甚至還幫投資客還貸款,金管會檢查時發現有異,深入追查後整起案件才爆發。
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在針對某一家銀行的一般檢查時,發現有投資客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組成炒房團,向銀行融資,貸放後甚至由代書以現金提領貸款資金。
張子敏說明,此個案主要是常見的「零元炒房團」,約有20位投資客租成炒房團,跟建商合作,銀行也配合辦理,利用理財課程召集理財群眾做房地產投資,當中牽涉到許多手法,除集體向銀行融資,還會提高買賣契約,或利用人頭戶買賣,製造投資客收入證明隱藏身份,代書甚至還幫投資客還貸款。因為投資客收入疑似背後有人提供買房金額,還款也從專門戶頭出錢,很可疑,因此疑似是人頭戶。
張子敏也透露,此案主要是代書去銀行大量提領現金,但銀行在防洗錢上沒有做好審核,檢查局在一般金檢時發現有異,一路追查下去,發現是代書要幫客戶代繳貸款,所以整起個案才曝光。
銀行要如何分辨炒房團?張子敏表示,銀行要注意進件來源,這些炒房理財團都有所謂的仲介,案源都是同一人,銀行放款的承辦人員甚至是直接到理財課堂辦對保,也許銀行承辦人員不知道這是炒房團,但銀行在客戶還款繳息時,也要注意是否為第三人幫忙繳,像這個個案,代書提領現金幫人家繳貸款,銀行也沒有發現、追蹤,如果銀行有做好追查,就能及早發現。將請銀行公會檢討,針對炒房團銀行要定一個自律規範,嚴防這種情事發生。
此外,檢查局也發現,絕大部份銀行在興建計畫審核、興建計畫持續展期上都有缺失。主要是建築購地貸款或週轉金授信案件,有多次辦理續約展期仍未動工興建,且未於展期時要求借戶收回部分貸放資金或調高利率;購置工業區土地貸放案,歷經多次展期仍未動工興建,甚且於展期時調降貸放利率。
張子敏表示,上述兩缺失是銀行不動產金檢時的普遍現象,囤地或囤房是打炒房的重點,對房地產市場健全會有不利影響。央行前幾天訂出18個月的規定,銀行沒有照做會有懲罰性條款,會要求銀行與建商要定在契約中,另針對舊約,銀行在申貸還是有約定興建計畫,計畫到期後,新約就一律要照央行規定走。
金管會去(110)年對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檢查所發現缺失,已於110年5月18日發函督促各金融機構注意辦理。配合中央銀行於111年1月13日發布對借款人購地貸款應於「一定期間」動工興建之認定,及未依限動工所應採行措施,金管會亦針對購地貸款及投資客炒房之檢查缺失,要求金融業者進行檢視並確實改善。
金管會並強調,金融機構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不動產授信相關規定是否建立妥適風險管理機制及法令遵循落實情形,已納入金管會111年度一般業務檢查及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檢查之檢查重點。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金管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