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基於全球化配置資產的時代趨勢,越來越多選擇或計畫在新加坡配置房產、股票、債券、保險等資產,僅列舉新加坡的幾種遺產傳承模式。
(一)無遺囑透過法定繼承(Intestate Succession)模式
遺產將根據新加坡《無遺囑繼承法令》(Intestate Succession Act, ISA)進行分配,具體規則如下:
1. 已婚且有子女 :50%遺產歸配偶,另一半由子女均分。
2. 已婚但無子女 :遺產由配偶和父母各分一半。
3. 無配偶且無父母 :遺產歸兄弟姐妹。
4. 無直系親屬 :遺產依次分配給祖父母、叔伯、姑姨等血緣親屬。
5. 無合法親屬 :遺產最終歸國家所有。
應特別注意的是,若繼承人是未成年人,法院可能會要求指定監護人管理資金,且這筆財產通常會存入法院監管的賬戶,直到繼承人年滿 21歲。
(二)遺囑繼承(Will-based Succession)模式
通過遺囑,個人可以按照自身意願分配資產,並指定受益人。然而, 遺囑繼承並非立即生效,而需經過法院的“遺囑認證”(Probate)程序 ,該過程可能耗時數月,並涉及一定的法律費用。在此期間,遺產還需優先償還所有未清債務,包括稅款、貸款及法律費用。
(三)家族信託(Family Trust) 模式
如果希望更靈活地分配遺產,確保財產能直接交給指定受益人,且避免繁瑣的遺囑認證程序。建議提前設立信託。家族信託是一種由委託人設立,並由專業機構管理和分配資產的法律結構。其特短及優勢如下所述:
信託內的資產不受委託人離婚、破產等影響,能夠長期保持獨立性。可按照委託人的意願設定分配規則,例如按年齡、特定事件(如結婚、創業)等條件分批釋放資金。 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資產被債權人追討或被繼承人揮霍。但需要注意,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信託的設立存在“惡意轉移資產”(Fraudulent Transfer)的嫌疑,法院有權撤銷信託安排。
(四)保險繼承(Insurance-based Succession)模式
保險是一種高效且便捷的財富傳承工具,其優勢包括: 可直接指定受益人及分配比例,避免法律爭議。 保險金無需經過遺囑認證程序(Probate),理賠流程更快,受益人可以儘早獲得資金。 投保人可以選擇可撤銷提名(Revocable Nomination)不可撤銷提名(Irrevocable Nomination),以及不可撤銷提名(Irrevocable Nomination)二者之一。 因此,在設立保險受益人時,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提名方式,以確保財富傳承的穩定性和靈活性。
結語
綜合以上模式,如果沒有遺囑,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規則分配,可能不符合個人意願。因此,在新加坡遺產傳承可以結合遺囑、信託及保險和進行綜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