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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

行政院院會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於今(1)日召開第4023次會議,正式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將現行針對公司債、金融債券,以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的證券交易稅(證交稅)停徵措施,延長10年,實施期限一路推延至2026年(民國125年)12月31日止,並同步擴大了租稅優惠的適用範圍。

財政部指出,為了提升債券市場的交易動能,並輔助企業募集資金,進而帶動資本市場整體發展,政府分別自2010年(民國99年)及2017年(民國106年)起,分別停止課徵債券與被動式債券ETF的證交稅。由於相關減稅政策即將在2026年底到期,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評估後,確認這項優惠對於資本市場的活絡確實具備成效。

此外,考慮到「主動式」與「被動式」債券ETF在金融商品的本質上高度相似,為了維護租稅制度的公平性與一致性,財政部擬具本次修法,除將既有的停徵期間延長10年,更將「主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也一併納入免徵範圍。這項全新的適用規範預計於2027年(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延續至2026年底。

財政部表示,接下來將與金管會攜手合作,針對修法草案向立法院各黨團進行深入溝通,目標力拚在今年年底前順利完成立法程序,確保稅務優惠政策無縫接軌。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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