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指出,許多民眾誤以為將手中持有的股票贈與他人時,可以完全免稅,其實不然。雖然贈與行為不屬於買賣有價證券,因此無須繳納「證券交易稅」,但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贈與人仍有義務向稅務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根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證券交易稅的課徵範圍僅限於「買賣」行為(政府債券除外),因此私人之間的股票贈與確實不必課徵證券交易稅。
然而,當股票涉及權利移轉時,必須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第24條及第42條規定辦理。贈與人必須先完成贈與稅申報程序,並取得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等核准文件,憑此證明文件,才能順利至證券商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提醒民眾務必留意,以免因疏漏申報而影響過戶作業。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相關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