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資訊

遺贈稅法大翻修!終結「大老婆復仇」歪風

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

本網站編輯部

 

行政院日前拍板定案「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外界矚目的「大老婆條款」正式入法。本次修法核心在於:被繼承人在身故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包含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之財產,將被劃定為「擬制遺產」,並按受贈比例分配遺產稅,強制要求受贈人承擔相應稅負,此舉將有效防堵惡意透過生前贈與來轉嫁稅務負擔。

憲法法庭判決催生:六歲幼女慘扛 5700 萬天價稅單

此項修法的直接導火線,源於 2024 年 10 月憲法法庭的一項關鍵判決。當時一名陳姓男子在生前一年,將市價高達三億元的股票贈與元配;由於該贈與行為發生在死亡前兩年內,依法需納入遺產總額課稅,產生了高達 5,700 萬元的遺產稅。

然而,當陳男離世後,元配與婚生子女竟聯合拋棄繼承,導致所有遺產稅義務全數落在年僅六歲的非婚生女兒身上。這齣殘酷的「大老婆復仇」戲碼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更凸顯現行法規稅負分配的不公,促使政府加速填補法制漏洞。

在修法前,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概括承擔全案稅額,無法區分受贈利益與遺產歸屬。修法後,遺產將精確分為「擬制遺產」與「其他遺產」兩類:前者由受贈者負擔比例內的稅金,後者則回歸一般繼承人義務,稅負分配將更具公平性。

新制解析:稅單分流,精準對應稅責

修法後的影響層面為何?舉例而言,假設一名被繼承人留下 5,000 萬元遺產總額,其中配偶收受了 1,000 萬元的「擬制遺產」,其餘 4,000 萬元為「其他遺產」,若全案應繳遺產稅為 200 萬元:

• 舊制下:僅有一張 200 萬元的稅單,由配偶與子女共同負擔,若有人拋棄繼承,稅務風險容易集中於特定弱勢繼承人身上。
 
• 新制下:稅局將開立兩張稅單。其中 40 萬元的「擬制遺產稅」由受贈的配偶負責;剩下的 160 萬元則由配偶與兩名子女共同負擔。

透過稅額拆分與納稅義務明確化,這項修法不僅杜絕了「生前贈與、死後棄繼」的投機心態,更確保了稅負歸責能回歸到實質受利者,為稅制正義再下一城。

文章來源:本網站編輯部 經同意方可轉載

其他傳承資訊

因應我國人口快速高齡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自105年起積極鼓勵信託業發展安養信託業務,並持續引導業者整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