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該局說明,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 1.2,811萬元以下者,課徵10%2.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者,課徵281萬1,000元,加超過2,811萬元部分之15%3.超過5,621萬元者,課徵702萬6,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20%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
被繼承人有尚未繳納之地價稅,可自遺產總額中減除 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洪小姐來電詢問,其母親於111年11月15日過世,名下遺有土地1筆,尚有未繳納之地價稅新臺幣(下同)1...
營利事業得以投資抵減稅額抵減房地合一稅2.0計算的應納稅額 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本網站編輯部 房地合一稅2.0自1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並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法...
美國:國稅局將提高大型企業、複合企業和納稅人的審計率 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美國國稅局(IRS)宣布,收入超過1000萬美元個人的審計率將從2019年納稅年度的11%提高到2026年的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