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該局說明,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 1.2,811萬元以下者,課徵10%2.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者,課徵281萬1,000元,加超過2,811萬元部分之15%3.超過5,621萬元者,課徵702萬6,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20%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
澤西島開始就收集「可揭露」的受益所有權數據進行磋商 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澤西島金融服務委員會(JFSC)已開始就從法人實體收集更多實際所有權資訊的提議進行諮詢。這些提議旨在支持澤西島「提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