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燕玲會計師專欄
過去40年年來台灣企業走向全球化,造就企業與個人在世界各地擁有資產,而擁有全球跨境資產同時,也需面對不同國家或地區各地法規的管轄。長期以來,台商以在境外設立紙上公司運作(俗稱免稅天堂),來解決跨境資產整合的問題,但基於歐盟要求透明度以及穿透最終受益人等,各免稅天堂地區如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百慕達等紛紛通過經濟實質申報法案,以及修訂公司法等,以免落入歐盟公布的黑名單當中,而造成註冊公司運營的不便利性。
過去境外公司為吸引公司前來註冊,其法規框架是以便利與效率為主軸,境外公司的維持相對經濟有效。然而,近年在歐盟要求各貿易往來國及地區修法因應下,對其原具有「便利跨境資產管理」的功能也產生新的衝擊。首先,境外公司被要求新增種種年度申報工作,例如經濟實質申報、財務概要申報、盡職審查資料報備等等。台商若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申報,將會導致該公司因為不合規而失效。再者,各國C F C的要求,使得具有停放未分配盈餘來延緩課稅的功能消失。
目前正是企業或家族進行營運轉換或世代傳承的關鍵時刻,亟需針對其在每個國家分布的資產,以及註冊地區,逐一了解不同規定,再重新規劃傳承架構,以及架接信託。目的在於日後辦理資產移轉或繼承,直接在控股及信託架構當中進行。基於,境外控股公司在整體傳承架構當中具有關鍵地位,因此,一旦境外公司失效,跨境資產管理及做為傳承功能會因為法人主體不存在,而導致該控股公司名下帳戶及資產可能會被凍結與限制移轉,風險甚大。
由於,國際要求透明度的新規及各個註冊地區的修法,境外公司使用者都必須審慎因應,不可停留在過去的便利與隨意管理的態度,致造成境外公司無法運作的現象,而打亂整個精心佈局的傳承架構。(如有進一步需求,請洽永富傳承家族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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