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夫妻兩願離婚,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非屬贈與行為,免予課徵贈與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眾詢問之依離婚協議書給付前妻之財產非屬贈與行為,免課徵贈與稅。 不過建議,離婚給付內容以書面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中,以免事後舉證困難,如無法證明財產移轉係離婚當時約定之給付且屬無償移轉時,仍應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慈善機構:受託人因可疑的海外轉移而被取消資格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英格蘭和威爾斯慈善委員會(慈善委員會)發現一家國際援助慈善機構的三名受託人無法解釋轉移到海外的25萬英鎊,因此他們被取消...
個人贈與非屬上市櫃或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應以贈與日該公司資產淨值申報贈與稅 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 本網站編輯部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個人贈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予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