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夫妻兩願離婚,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非屬贈與行為,免予課徵贈與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眾詢問之依離婚協議書給付前妻之財產非屬贈與行為,免課徵贈與稅。 不過建議,離婚給付內容以書面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中,以免事後舉證困難,如無法證明財產移轉係離婚當時約定之給付且屬無償移轉時,仍應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注意境外虛擬資產交易、證券商網路平台及未經核准銷售境外基金相關風險 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邇來有國人經由非法之境外虛擬資產、境外證券商之網路平台或財務投資、財務顧問公司等從事交易或投資境外基...
未來3年共同推動相關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的藍本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金管會為進一步將金融知識推廣至不同區域及對象,並深化民眾金融素養,在參考各國作法及以往推動經驗後,於今日發布第七期推動計...
香港擬推家辦稅收優惠,是否與新加坡家辦正面抗衡? 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本網站編輯部 香港為應對來自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激烈競爭,並在困境中提升香港的財富吸引力,據香港媒體報導,香港立法機構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