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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存入子女帳戶應申報贈與稅

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納稅義務人以現金存入子女帳戶係屬贈與行為,倘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即應申報贈與稅。父母常誤以為採現金方式提領,再轉存子女銀行帳戶,不會被核課贈與稅;殊不知現金存提仍會留下紀錄,如果納稅義務人將存放銀行之存款,藉由現金提領轉存子女銀行帳戶,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者,未依法申報贈與稅,將致遭補稅並裁處罰鍰。
       
       
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109年間將出售土地款6,700萬元存入銀行帳戶後,陸續提領現金共計5,000萬元,提領當日旋以現金存入長子乙君銀行帳戶及轉存次子丙君定期存款,甲君雖主張該款項係借給子女投資及購屋使用,惟未能提示足資證明借貸事實之具體事證,經該局核認甲君行為係屬贈與,核定補徵甲君贈與稅592萬元,並因甲君未如期申報贈與稅另裁處1倍罰鍰592萬元。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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