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並發揮跨域整合金融遺產資料之效益,創新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即將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這項暖心便民新措施。
一、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啓動己具服務成效
財政部表示,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及九大受理查詢機構的鼎力支持與協助下,從109年7月1日起,該部推動國稅局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並自今(110)年9月1日起,金融機構將金融遺產資料提供國稅局,由國稅局統一回復民眾,解決民眾原需分別洽金融機構或郵局查詢及領取資料的不便。自109年7月實施以來,受理申請案總計達11萬件,查詢金融遺產資料高達86萬多筆,每月平均受理申請案約6,500件、查詢金融遺產資料5萬多筆,服務量能逐步擴大。
二、從「被動受理申報」轉換為「主動協助申報」遺產稅
為掌握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契機,並順應疫情期間零接觸服務需求,財政部規劃「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讓國稅局從「被動受理申報」轉換為「主動協助申報」,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遺產稅案件提供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經民眾確認試算內容無誤,選擇線上登錄,或採簽章寄回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或就近洽任一國稅局臨櫃遞送,即可完成遺產稅申報。
三、各相關單位提供資料主動核列免逐筆申報
財政部指出,「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是我國遺產稅申報的重要里程碑,該項暖心便民措施之推動,有賴金管會、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基於以民為本信念,共同合作,跨領域整合戶政、地政、車輛及金融遺產等資料,由國稅局主動核列被繼承人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及身心障礙等扣除額,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免逐筆填寫申報書及計算應納稅額,幫助民眾正確快速完成遺產稅申報,降低短(漏)報遭補稅處罰的風險。
四、試算服務對象及遺產種類
試算服務適用對象為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遺產總額在新台幣 3000 萬元以下,且被繼承人無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據遺產申報資料統計,遺產總額在 3000 萬元以下者約占 7 成。至於遺產種類, 限於國內不動產、存款、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上市、上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保險及汽車範疇。但是如境外資產、古董、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或是被繼承人於死亡前2年內將財產贈與其配偶,或尚有其他應調整項目等則無法適用。繼承人若是不符合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條件者,仍應於規定申報期限屆滿前,自行辦理申報。
遺產稅申報服務從110年9月開始的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到111年1月即將啓動的「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是財政部與相關機關(構)的共同努力,一同開創跨域及公私協力合作提升納稅服務效能的良好典範。
文章來源:整理摘述財政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