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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拍賣降稅及因應防治洗錢子法規公告

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與文化部19日正式公告藝術品拍賣降稅子法規,即日起施行。另因應洗錢防制法規定,若藝術品交易金額超過50萬元,主辦單位至少要在拍賣前一個月向文化部提出申請,否則將不予受理;主辦單位需留存買賣雙方資料至少七年。


財政部強調,因應洗防法,如有單一藝術品拍賣金額超過50萬元,主辦單位要留存兩類資料,包括買賣雙方(或代理人)身分證明及聯絡方式,還有藝術品交易日期、品項、金額紀錄及稅務申報資料等,避免藝術品拍賣成為洗錢漏洞。


文化部考量產業發展,擬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案」以調降藝術品拍賣稅負,經立法院在20214月三讀通過,將藝術品拍賣課稅制度改為依成交價6%純益率計為所得,並課徵20%扣繳稅款,實質稅率一律為1.2%。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與文化部公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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