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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臺灣政府正積極祭出政策利多,將「百年家族信託(連續受益人信託)」視為金融戰略的核心突破點。這項變革旨在完善資產治理的基礎設施,引導高資產階級進行長期的跨世代傳承,進而讓資金根留臺灣。
百年信託政策的三大關鍵看點
• 落實「不重複課稅」:經行政院跨部會研議,明確訂定「連續受益人信託」的稅務規則。在最長 100 年的信託有效期內,若後順位受益人依合約條款取得受益權,將「不視為」新的贈與或繼承,無需再次繳納相關稅賦(僅於成立信託時依約課徵)。此舉成功消除了雙重課稅的擔憂。
• 嚴格的免稅門檻:若欲適用此租稅優惠,信託契約必須嚴守以下三大條款:
1. 時效限制:明確訂定信託存續期限,上限為 100 年。
2. 變更條件透明化:受益人的變更須設定具體條件(如達成特定年齡或變故發生等)。
3. 分離實質控制:在存續期間,委託人與受益人不得對資產保有實質的支配權或影響力。
• 推動家族永續治理:過去「移轉一次、課稅一次」的模式,往往造成企業股權遭稀釋,甚至迫使資產流向新加坡、香港等境外信託架構。百年信託制度提供合法管道,促使資產長期穩定地留在臺灣金融圈。
三大落地挑戰與市場隱憂
儘管願景宏大,但實務推行仍須克服以下關鍵問題:
• 法令細則不明:財政部後續仍須針對「信託期滿後的資產增值課稅」與具體申報規則發布解釋函。
• 銜接既有架構:許多家族已擁有海外信託或臺灣既有信託,新舊制銜接是否僅需「修約」即可,將影響市場推動意願。
• 獨立性監督機制:須界定由何種專業單位(如律師、會計師或銀行)擔任監督角色,以確保委託人未過度幹預資產運作,落實租稅公平。
總體而言,這項政策將臺灣金融服務的角色,從單純的「資產增值」升級至「家族治理與永續傳承」。這不單是稅制上的鬆綁,更是臺灣能否躍升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一塊關鍵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