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個人房地合一稅,應以「實際支付金額」為取得成本 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納稅義務人申報個人房地合一稅時,應以實際支付金額為取得成本。個人購買房屋、土地(以下簡稱房地)時,如有取得...